臨時建築物
建商接待中心 ‧ 樣品屋 ‧ 工地臨時工務所 ‧ 貨櫃使用執照
臨時建築物
建商銷售樣品屋、工地接待中心、臨時工務所、貨櫃店等暫時性建築物,依《建築法》第 99 條須申請臨時建築物使用許可。本服務以建商客戶為主,但個人小規模臨建(如貨櫃早餐店)也接。
常見類型
- 接待中心 — 預售屋銷售現場(最常見)
- 樣品屋 — 帶看用實品屋
- 工地臨時工務所 — 大型工地的辦公/倉儲
- 貨櫃店面 — 貨櫃改裝早餐店、咖啡店等需要使用執照
- 太陽能設施 — 部分案件可走免建築執照
- 其他暫時性設施 — 活動帳棚、組合屋
服務內容
- 臨時建築物申請(含樣品屋、接待中心)— 每件 40 萬元起
- 審核臨時工務所 — 每件 3 萬元起
- 接待中心臨時水電報價 — 含臨時水電掛件
- 期滿展期申請 — 原則 2 年期限到期前辦理展期
- 拆除回復原狀 — 期滿後的拆除執照
給建商的整合流程
我們長期配合建設公司辦理接待中心:
- 接收建設公司提供的基地圖、平面圖、現場照片
- 標示基地範圍紅線、整合圖面
- 製作臨時建物掛件文件(建照影本、營造業基本資料、興建計畫書)
- 用印申請、送件
- 後續與建管處承辦溝通、必要時協助測量科會辦
- 取得備查公文/使照後通知建設公司
我們有處理過坤聯富、海悅等建商案件的經驗。建商業務 LINE 接洽,圖面 CAD 互傳作業流程熟稔。
期滿展期 / 拆除
臨時建物原則 2 年內,得展期。常見的後續工作:
- 期滿前 1-2 個月辦展期 — 多數縣市規定要在期限前主動申請
- 不展期者期滿後須拆除回復原狀,建議同步申請拆除執照
跟其他服務的差別
| 你的狀況 |
適合的服務 |
| 接待中心、樣品屋、貨櫃店 |
臨時建築物(本服務) |
| 永久性建築 |
自地自建 |
| 違建現況想合法(已蓋好沒申請) |
違建合法化 |
常見問題
臨時建築物使用期限多久? +
原則 2 年內,得展期,依各地方政府規定。建議在期限到期前 1-2 個月辦理展期,避免逾期。
接待中心收費怎麼算? +
基本案件 40 萬元起。實際費用視:基地面積、是否需要協辦水電掛件、是否需要協助測量會辦、用印與送件次數。建商長期合作客戶有彈性報價空間,建議直接 LINE 詢問。
貨櫃做的早餐店要申請臨時建築物嗎? +
是。貨櫃放在土地上做為店面使用,無論是商業營業還是搭配活動使用,都屬於臨時建築物範疇,需申請使用執照。費用視貨櫃數量、使用範圍、是否設置水電而定。
太陽能設施可以走免建築執照嗎? +
部分情況可以。如:屋頂型太陽能、地面型太陽能(特定面積以下)依《再生能源發展條例》與相關規定有免建築執照途徑。但每個縣市標準不同,建議先諮詢確認。
工地臨時工務所跟接待中心算同一件嗎? +
不同。**工地臨時工務所**是工程期間的辦公/監工空間(每件審核 3 萬元起);**接待中心**是銷售用途(每件 40 萬元起)。兩者法規申請、收費都不同。
接待中心 2 年到了還想繼續用怎麼辦? +
申請展期。多數縣市可展期 1-2 次(每次 1-2 年),須在原期限到期前主動辦理。沒申請展期就逾期使用,會被視為違建。
建商案件可以提供長期配合的彈性嗎? +
可以。我們長期配合建設公司辦理多案,常規流程(圖面交付、用印、送件、回函通知)都熟稔。長期合作的建商可建立例行對接窗口、彈性報價。